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9:59    次浏览
日前,昆明市地税局为辖区内一户在蒙古国投资发展的企业开具了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,填补了云南省在该项涉外税收业务上的空白。根据中蒙两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拥有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企业在蒙投资所获股息可享受5%的优惠税率,否则企业将按10%的税率纳税。企业持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前往与我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进行投资,不但可以减轻企业税负,帮助企业“成功走出去、落地发展好”,还能使税务部门更好地掌握企业经营状况,维护国家税收权益。随着我国政府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签订税收协定,加之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云南企业积极拓展跨国业务,开具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申请、涉外税收政策咨询、涉外税收稽查等国际税收业务也在逐步增加。全省地税系统计划统筹现有资源,强化对相关政策业务的培训学习力度,依托网络办税服务大厅和“一对一”的“走出去”企业服务模式,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和行政审批相关要求,精简审批流程、限时办结业务、跟踪服务涉外企业,为“走出去”企业依法享受协定优惠待遇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、优质的纳税服务、持续的涉税保障。